門診工作制度
1.門診辦主任應在分管院所長領導下負責門診的業務管理、組織協調、督促檢查各科室的門診工作。檢查各科室主任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和考核情況。
2.各科室派有經驗的醫師和護士擔任門診工作,調換時由科室與門診辦共同商定。
3.凡承擔門診出診的科室應根據本科的特點,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,必要的規章制度、操作常規及規程,并認真做好登記,統計報表等工作。
4.做好分診工作,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,防止交叉感染,做好疫情報告,門診人員一律佩戴胸卡上崗。
5.科主任、主任醫師應定期上門診解決疑難病例,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兩個半天。
6.門診醫師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,合理檢查,合理用藥,盡可能減輕病人的負擔。
7.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,態度和藹,耐心地解答問題,應盡量簡化手續,方便病人。
8.對疑難重病員兩次復診不能確診者,應及時請上級醫生診視。
9.門診檢驗、B超、放射等各項檢查結果,必須做到準確及時。對病情不適于在門診處置的病人要收入院治療。
10.門診各科與住院處、病房應加強聯系,以便根據病床使用及病員情況,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。
11.門診禁止吸煙,保持環境整潔、安靜、秩序良好。
12.開展便民活動,為病人提供優質醫療服務。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,向病員宣傳衛生防病及健康教育等知識。
13.門診大廳設病人意見本、意見箱及投訴電話,建立專門處理投訴的規章制度,接受群眾的監督。
14.各科室出診醫生,如外出學習、下鄉、進修者,必須提前到門診辦進行說明,否則后果自負。
15.門診科主任要安排好門診出勤工作,如無故不出診、脫崗,不履行請銷假手續者,要進行通報并處罰。
16.對周六、周日門診出診醫生,不得出現脫崗現象,如發現不按時開診、脫崗者,按醫院相關規定予以處理。